当前,龙里县城镇化和工业化飞速发展,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要求不断提高,我县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的压力也越来越大,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信访事件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影响大,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网络负面舆情并诱发社会问题。二是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忽视生态环境代价和负面影响。三是生态环境职责尚未全部厘清,多部门管理的投诉案件职责不明确,工作中互相推诿,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浮于表面,不能及时解决纠纷,引起群众不满。四是群众信访不信法,不愿意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为了利益和诉求的最大化,造成个别信访案件结而不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新理论为我们处理生态环境信访问题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那就是在处理生态环境信访过程中,要执政为民,守住人民的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有以下几点:一是追根溯源,治污要治本。生态环境问题与群众生活密不可分,从源头上杜绝、减少环境污染是减少环境信访的有效手段。要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环境标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要求,避免生态环境污染投诉在先、监管治理在后的弊端。对选址不适、污染大、难以治理、影响居民居住环境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对敏感区选址的项目,环评审批前必须进行公示,征求居民意见,提前考虑群众的诉求,若流于形式则极易引发信访事件;对于特定历史条件的原因已经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采取防治结合措施予以治理;对存在生态环境问题的企业,要多引导、多督促,通过各种手段和服务使企业的污染问题得到快速有效地解决。二是规范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推动建立预防和处理重信重访的长效机制,提高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一方面,细化环境信访工作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重点加强案件跟踪、回访、沟通解释工作,注重工作实效,提高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对群众反复投诉未能解决的投诉件开展交叉办理,形成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深化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信访回访、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同时,处理解决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不是一个生态环境部门就能完全解决的,它需要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三是重视“初信初访”,做好超前工作。把可能扩大事态、引发集体上访的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可能引发大的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要早预防、早治理,这样就可以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经济损失,也能避免生态环境污染信访案件的发生。把群众声音当作预警器,严防事态扩大,做到“快查快处”。四是提高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处理技巧。生态环境信访问题是否能顺利解决,信访处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起到决定性作用。信访处理人员要注意态度、方法和技巧。在信访案件办理的过程中要加强自我负责意识,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担负的任务,不要轻易下结论,信口开河、随意许诺、避免动作不大声势不小的局面。另外,要跟举报人交流,及时与投诉人围绕投诉问题进行交谈,可以通过电话、见面等方式进行,从心理上让群众产生认同感,围绕反映的问题多谈一些,一时做不到或者根本做不到的不允诺、不推诿。
总之,及时办理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是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生工作,我们在处理信访过程中,要做到“利民为本”,一切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